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药物性肝炎如何诊断
时间:2009-4-30 来源: 编辑:yuhonghua
由药物引起肝组织损害而发生的肝炎叫做药物性肝炎。肝脏是人体最大的“化工厂”,不但是处理体内正常代谢产物的重要器官,同时还是所有药物代谢和转化(即解毒)的器官。
临床所用的绝大多数药物,尤其是口服的非极性药物,经消化道吸收进入肝脏后,在某些酶类如单氢氧化酶、水解酶、乙酰转移酶等的作用下,由脂溶性药物转变为极性强的水溶性化合物,然后随胆外或尿液排出体外。而有些药物则不被转变为极性化合物,在肝脏中直接降解或灭活。
(1)对于肝病患者,应考虑到药物引起的可能,因此要详细询问服药史,如用药剂量、开始用药和停药时间、距发病的间隔等。文献资料表明,约有50%~70%的药物性肝炎患者是在用药后2周内发病的,约有80%~90%在8周内发病。 此外,还应了解职业上接触过何种药物或化学物质。
(2)注意有无发热、皮肤粘膜损害、皮疹、关节痛和嗜酸粒细胞增多等过敏征象。还要注意肝脏的大小,因有些药物可致无症状性肝肿大。
(3)应注意与急性与慢性病毒性肝炎、梗阻性黄疽及肝硬变等相鉴别。
(4)肝活体组织的检查,可见门脉区炎症,并有大量嗜酸粒细胞浸润及淤胆时,有利于药物性肝炎的诊断。
(5)有人认为在肝病恢复后,做药物皮肤过敏试验对诊断有帮助。有人推荐用小剂量有关药物作激发试验,用药前后分别测定多种血清酶的活性,用药后连续多次测定均较用药前 明显增高,可考虑药物性肝炎。但药物激发试验仅有40%~60%的阳性,有的重复给药时间长,激发试验还存在一定的危险性,故不可轻易采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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